每年供暖季都有人纠结:供热公司上门测温写着 18.5℃,判定达标,可自己在家还是觉得冷。室温18℃达标为什么还觉得冷?答案不在温度计上,而在两套标准的口径差——地方供热条例的「达标线」和国标 GB 50736-2012 的「热舒适分级」,本来就不是同一件事。
一、18℃ 这条线是「故意选偏冷」定出来的
GB 50736-2012 条文说明写得很直白:室内 20℃ 比较舒适,18℃ 无冷感,15℃ 是明显冷感的界限;冬季热舒适(−1≤PMV≤+1)对应 18℃~28.4℃。规范基于节能原则「选择偏冷(−1≤PMV≤0)的环境」,把冬季供暖设计温度定在 18℃~24℃。
换句话说,18℃ 从一开始就是节能取舍的产物,目标是「无冷感」而不是「舒适」。你觉得冷,规范其实早就承认了。
二、国标冬季供暖一级二级舒适度温度范围对照
PMV 是预测平均热感觉指数(−3 冷 ~ +3 热,0 为中性),PPD 是预测不满意者百分数。GB 50736 把长期逗留区域分成两级:
| 热舒适度等级 | 温度 | PMV | PPD(不满意比例) |
|---|---|---|---|
| Ⅰ级(较高) | 22~24℃ | −0.5≤PMV≤0 | ≤10% |
| Ⅱ级(一般) | 18~22℃ | −1≤PMV<−0.5 | ≤27% |
两级温度只差 4℃,允许的不满意比例却从 10% 跳到 27%。还有一条常被忽略:PMV=0 时 PPD 仍有 5%——再完美的系统也有二十分之一的人觉得不舒服,这是标准自带的余量。
三、合格率 97% 与「四分之一人不满意」为什么能同时成立
PMV 由六个变量决定:空气温度、平均辐射温度、风速、相对湿度、服装热阻、代谢率。而入户测温只记第一个,还规定关窗 30~60 分钟后、测点取居室中央、距地 1.0~1.5 米。这几条恰好排除了让你发冷的另外三个因素:关窗排掉冷风渗透(国标限风速≤0.2m/s,测温从不测);居室中央离外窗最远,看不见玻璃冷辐射;1.2 米高于踝部,而 ISO 7730 要求踝头温差小于 3℃,暖气片房间实测常 4~7℃。
测温单量的恰是六个变量里最有利的那个,且选在最有利的位置和时刻。所以「合格率 97%」和「27% 的人不满意」可以同时为真,被测对象根本不同。
四、真正值得主张的是「最不利点」
多地住建部门的人大建议答复说得很清楚:18℃ 的立法本意,是要求包括最不利点用户在内都不低于这条线,如此整体区域才能保证平均 20℃ 左右;个别企业为省成本把全区压到 18~19℃,虽在达标线上,已违背设计初衷。
所以与其只争「我家够不够 18℃」,不如要求查二次网供水温度和同楼栋不同朝向、楼层的测温记录,用区域平均值说话。




